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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民教育在學中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由家暴服務社工填寫知會單,轉由教育單位進行相關輔導處遇,落實三級輔導機制。

2、滿1歲以上未滿6歲之兒童,由成保社工轉介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之服務社工評估服務,提供諮詢輔導、認知輔導、發育與發展評估、心理支持、與相關親子活動促進親子依附關係。

3、就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青少年,就其對父母或家人暴力行為認知態度,心理創傷、交友關係、人際互動等溝通,促進其日後兩性關係交往與發展上有正確認知。

4、提供本會年度親子團體活動參加機會(如兒童節親子活動,歲末年終親子活動或年中親子兒少共舞活動、六福村親子活動等)

 

家中有未在學之1歲以上未滿6歲之兒童及15歲以上未滿18之青少年的目睹兒少經雲林縣家暴中心及本會評估有目睹兒少需求,即轉介本會目睹兒童社工員,三天內啟動服務以利目睹兒少能及早接受服務。

經評估兒少有目睹暴力需輔導者,家暴組及目睹組即啟動合作機制,分初、中、後期規劃服務期程。服務過程中,家暴組及目睹組社工員不定期針對個案處遇進行討論現況,協助處遇兒少需求面向及協助兒少對暴力非法行為有正確認知和在情緒上予以支持和抒解等。